我们已经摆脱童年了

复健摸鱼。

一个旁友的点文,实在是想不出标题了。

刘邦单性转,现代paro,一如既往信邦。

邦娘毕竟是女孩子,没有刘邦那么男孩子,我想写的她会比男性刘邦更细腻,将感情看得更重要一点。






“韩信,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

刘邦涂着指甲油一边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韩信坐在她旁边帮她抱着一大箱子化妆品,昂着头想了想,说。

“可爱点的吧,有点小鸟依人的那种。”

刘邦涂着指甲油的手一抖,全糊到了指甲边。

她跟韩信谈恋爱一月有余,可韩信说他喜欢小鸟依人的女孩子,而不是像段子里的男主一样笑着说“你什么样我就喜欢什么样的。”之类的话。

她果然不该期望韩信这样的榆木脑袋能想出什么好听的话来。

刘邦从生下来到现在二十一岁了,整整二十一年的人生里都不跟“小鸟依人”这个词沾过边。好歹还是韩信追的她,现在又说这种话来?

刘邦看着韩信无奈的拿出洗甲水给她把手弄干净,思索着——她是不是也该为了韩信做出点改变?

饶是韩信这样的木头,为了追她也付出了不少——跟老狐狸李白讨论怎么讨女孩子欢心,特意跟身边的好友了解自己的喜好对症下药,长得还帅(当然这是重点),痴心一片,活像是大型犬。

女孩子大多都喜欢动物,刘邦也不例外,所以她还是被韩信给追到手了。

而交往了一段时间,刘邦知道韩信是想真心对她好,可有时候的的确确有点……不解风情。就例如刚才,她问韩信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他居然不说“我喜欢你”,刘邦就觉得,他的脑子果然是木头做的吧。

就算是她这样个性要强的姑娘也会想被男朋友当做宝,这样的想法哪个女孩子没有?可善解人意的男朋友这种生物果然是像SSR式神(?)一样稀有,长得帅已经很难得了,还想要善解人意?真怕你男朋友不是直男。

偶尔也为这傻子付出一点吧,似乎不是一笔亏本生意。刘邦重新涂好指甲油,吹了吹指甲。


韩信发觉他的女友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

本来喜欢冷色的她最近似乎迷恋起了暖色,他也不说没听说过女孩子在讨厌粉色的一段时间后会疯狂喜欢起粉色,但这是不是来得太迟了?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韩信怎么看都觉得刘邦怎么好看。

以前的刘邦总给人一种精致的印象——从高档的化妆品到细心打理的紫色长卷发,各式各样的锁骨链与紫水晶手串。可自从刘邦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之后就开始喜欢起了兜帽上带有猫耳朵的长卫衣与短裙,也从之前什么事都不要他插手的女强人变得连矿泉水瓶子都要他帮忙开了。

他不是不喜欢这样的改变,毕竟以前的刘邦实在是太过自立,让韩信怀疑像刘邦这样完美的女孩子,根本不需要他。但过于依赖当然不是韩信想要的,他偏好的女孩子的确是能满足他的大男子主义最好,可他喜欢刘邦,从来都不是因为她的小鸟依人。

他喜欢刘邦,是因为她就像她的那串紫水晶一样夺目而神秘,因为她在校园辩论赛上气场十足的样子让他心动,因为她就像女王一样高贵霸气,叫韩信的心都被她勾走了。

刘邦努力要变得依赖他的样子固然好,可这并不是韩信真正想要的。


“你最近怎么了,喜欢起粉色了?”

韩信捧着刘邦的脚给她剪脚趾甲,刘邦盯着他的手,生怕这家伙一下剪到她的肉。

“你不是喜欢可爱一点小鸟依人一点的吗,你觉得我最近没有小鸟依人一点吗?”

语毕刘邦还眨了眨眼,涂了睫毛膏的眼睫一扇一扇,挠得韩信心痒痒。他盯着刘邦的嘴唇看,不知道是什么色的口红让它看起来更红润,看着就想亲。

然后韩信就亲上去了。

刘邦还没反应过来,但她还是回应了一下这个生涩的吻。没有过多的缠绵,不过是嘴唇的相触与磨蹭,舌与舌的纠缠,她的手搂上韩信的脖颈,拉近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最后额头相抵着低低喘息。

“我还是喜欢原来的你。”

韩信抱着她,嗅着刘邦身上好闻的香水味,刘邦低声笑笑,凑过去亲了一口韩信的脸颊。

“不喜欢小鸟依人了?”

“不喜欢了,我就喜欢你。”

“这还差不多。”

她说着,又给了韩信一个吻。





2017-01-17 热度(103)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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